?? (2024年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略) 对渠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21年至2022年,县委组织部牵头对土溪镇、万寿镇、李馥镇等7个镇所辖7个行政村进行了专项扶持,共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7个,项目共带动村民参与发展产业861人,吸引村民就业565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计划投入#元(每个村#元)。截至2024年5月,7个镇收到并拨付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村民委员会)专项资金#元。7个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共使用专项资金468.#元,结余资金191.#元。2020年至2023年12月,集体经济收入累计144.#元,集体经济产生收益累计46.#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措施落实存在的问题
1.未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2.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不规范
一是不相容职务未分离;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未实行“财务分设”“事务分离”。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的问题
1.资金拨付不及时
2.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
一是支付票据不合规;二是资金闲置;三是购买设备未经询价且未严格执行集体资金报销审核程序;四是重大经济事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执行不到位;五是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方面的问题
1.项目投资决策情况方面
一是资产出租未履行程序且未及时收取租金;二是项目实施主体不合规。
2.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方面
一是项目合同不规范;二是项目实施程序不合规;三是购买机械设备未组织验收即投入使用;四是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四)项目运营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项目运营情况方面
一是项目管理不到位;二是利益联结机制未落实到位;三是资产权属不明;四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三、 (略) 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 (略) 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规违纪问题依法向纪检部门进行 (略) 理,责成相关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建议相关乡镇和行政村加强扶持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按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资产管理,做到及时入账核算,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各行政村扶持项目与村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村民参与产业发展,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和稳定增收致富的利益联结机制,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
(略)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