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耀玻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耀玻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安徽 (略) 年产*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年产*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 |||
建设地点: | 砀山县玄庙镇果 (略) 口南500米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拓睿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5.30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安徽 (略) 年产*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年产*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玄庙镇果 (略) 口南500米;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2400m2,租赁厂房。 项目投资:*元; 建设内容:安徽 (略) 年产*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建设于 (略) 砀山县玄庙镇果 (略) 口 (略) 南,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00平方米,为租赁厂房,项目总投资*元,购置玻璃钢化炉、玻璃切割机、四边磨、清洗机等设备,建成年产*平方米钢化玻璃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磨边工序加水配合使用,为湿式加工,故不存在大气污染。 2、地表水环境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污不合格件、废边角料及玻璃渣、沉淀池沉砂、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不合格件、废边角料及玻璃渣统一收集后回收利用,沉淀池沉砂、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安徽 (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