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登录中国拍卖 (略) (http://**),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中国拍卖 (略) 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勘验确认表》,如未勘验,则提供《放弃现场勘验承诺书》;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勘验确认表》,如未勘验,则提供《放弃现场勘验承诺书》;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本人签字加盖手印。 (意向 (略) 系统线上提交 (略) (略) 现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 (略) 注册及报名的、或未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均视为报名未完成。) 4.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向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拍卖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 (3)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拍卖资格的其它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