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三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对三原县档案局2020年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三原县档案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档案业务的指导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和利用工作。现任法人代表徐建刚,在册人数13人,局内设一室三股,分别是办公室、管理股、业务股、财务股。主要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支出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及办公楼建设。
2020年该局总收入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年末财政调减计划*;总支出*,其中:业务活动费用*;收支结余5,*,加无偿调拨净资产结转*,加年初累计盈余*,年末累计盈余6,*。
2021年总收入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总支出1,*,其中:业务活动费用1,*,收支结余1,*,加年初累计盈余6,*,年末累计盈余7,*。
2022年总收入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总支出2,*,其中:业务活动费用2,*,收支结余1,*,加年初累计盈余7,*,加无偿调拨净资产结转*,年末累计盈余8,*。
截止2022年底资产类合计8,*,其中库存现金*,固定资产2,*,在建工程7,*,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负债类合计0元;累计盈余8,*。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办公费。2022年县档案局公用经费预算支出3.*元,实际列支办公费8.*元。
(二)部分支出程序不规范。2020年至2022年县档案局列支的办公费、水费等15笔共计*资金直接转入该局干部个人账户,未直接支付给收款方,增加了不确定因素,资金安全存在风险。
(三)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三原县档案馆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项目主体已基本完工,2021年室内外装修及安防、档案装具和办公设备采购等已完成。截止审计之日,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四)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2021年10月下旬至2022年2月,县档案局实施了旧档案馆整体搬迁,2022年3月新建档案馆已投入使用。截止审计之日,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超预算列支办公费的问题,责令该局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针对部分支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责令该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支出程序,确保资金安全;针对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责令该局立即整改,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按照规定报送项目主管部门;针对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的问题,责令该局立即整改,严格按照投资建设的相关内容,尽快完善建设项目,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建议该局今后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完善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同时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档案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议定措施,强化管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超预算列支办公费的问题,县档案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及相关财经制度和纪律,承诺今后对单位的各项支出坚持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杜绝超预算列支;对部分支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承诺今后严格执行《三原县档案局财务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切实严明支付程序,规范支付行为。对财政直接支付,依据县财政局向银行签发的支付指令,通过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方法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对财政授权支付,根据县财政局批准的授权支付额度,由银行依据财政局的支付指令,在县财政局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方法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杜绝将相关费用直接转入干部个人账户的现象发生,确保经费资金安全;对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县档案局已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对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的问题,县档案局书面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认真制定县档案馆竣工验收方案,组织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加快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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