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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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3,164,69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中“同类业绩的界定: 设计同类业绩的界定:完成过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45万元及以上的 (略) 政工程(须包含绿化工程)或公路工程(须包含绿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业绩的界定:完成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绿 (略) 政工程(须包含绿化工程)或公路工程(须包含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修改为:“同类业绩的界定: 设计同类业绩的界定:完成过投资额41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39万元及以上的 (略) 政工程(须包含绿化工程)或公路工程(须包含绿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业绩的界定:完成过单项合同额3300万元及以上的绿 (略) 政工程(须包含绿化工程)或公路工程(须包含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