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蓝 (略) 2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洋峪生态屏障功能优化与生态服务功能提升工程示范项目 | 蓝田县焦岱镇、小寨镇、汤峪镇 | (略) | 项目位于 (略) 蓝田县焦岱镇、小寨镇、汤峪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林地提质改造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河道岸堤修复工程以及土地整治工程,其中河道生态修复长度9.13km、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2.96h㎡、林地提质改造面积192.79h㎡、土地综合整治面积234.06h㎡。项目总投资5247.*元,其中环保投资4365.*元。 | 1、废水:项目养护废水自然蒸发,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当地化粪池处理后清掏肥田。同时在施工期要确保河水水质不受影响。2、废气:施工期间严格按照《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 (略)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要求,在规定情形下停止相关施工活动,确保厂界扬尘符合《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标准要求, (略) 移动机械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噪声: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有效降低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4、固废: 挖土方量优先回填,剩余方量及清淤淤泥运至玉山镇西气东输项目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5、生态: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尽量减少对表土及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2 | 陕西 (略) 木质家具制造项目 | 蓝田县华胥镇新港西北家具工 (略) 16号 | 陕西威亚整木家居有限公 | 项目位于蓝田县华胥镇新港西北家具工 (略) 16号,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木质家具生产线等,购置木工铣床、木工钻床、推台锯、雕刻机等设备,配套侧孔机、方孔机、木线机、自动单片纵锯机等附属设施,年产木门、柜子、墙板、楼梯等木质家具及板式家具200套/年。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3.*元。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华胥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2、废气:项目机加工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喷漆废气经“密闭喷漆房+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家具行业B级企业中相关标准要求。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4、固废:木屑、边角料收集定期外售给可回收利用的单位。废包装材料、废漆捅、漆渣、废蜂窝纸、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密闭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