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两江新区 (略) 对消防器材采 (略) 上 (略)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包1(商品数量:1)预算合计:¥126,000.00元
应急救援设备类
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采购预算:¥126,000.00
数量:1(批)
小计:¥126,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略) (略) 注册,成为“ (略)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 10:00:00( (略) )
报价截止时间: *** 11:00:00( (略) )
四、保证金
无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 日前
(二)交货地点:
(略) 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慈竹苑, (略) ( (略) 旁)
(三)验货方式
1、 (略) 后,中标人应在使用 (略) 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 (略) 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 (略) 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 (略) (略) 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 (略) 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 (略) 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1、 (略) 门付款的情况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 (略) 门申请付款。
(4) (略) 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2、由采购人付款的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载明付款方式。
3、预付款相关规定
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需方提供100%全额发票等付款资料。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申请付款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95%货款,货物正常使用 * 年后凭收据支付5%货款。供方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后,采购人组织验收。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所投设备一年免费质保(提供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 (略) 。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 (略)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 (略) 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在6 (略) (远 (略) 8小 (略) ) (略) 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 (略) 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 (略) 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 (略) 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 (略) 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七)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二)质疑和投诉
1、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 (略) 市政府采购供应 (略) (略) 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 (略) 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 (略) 答复。
3、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 (略) 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 (略) 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 (略) 理决定, (略) 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 (略) 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略) (略) 理决定书。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志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