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琼C5A008华通牌中型自卸货车公开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87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7月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7月22日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车辆类型 | 排气量 | 表征里程 (公里) | 首次登 记日期 | 变速器形式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 (元) | ||
1 | 琼C5A008 | 华通牌HCQ5070ZZZEQ5 | 2.5L | * | 2018.2.12 | 手动 | 2800 | * | ||
标的情况 | 1.琼C5A008属国产2座东风多利卡D6改装中型自卸垃圾车,有行驶证、登记证、购置税完税证明,强制报废期止:2033年2月12日,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2月,交强险至2025年3月15日,无商业保险。 2.该垃圾转运车系柴油车,手动档,2.5L排量。车身外观多处刮蹭,车厢、底盘等多处锈蚀严重、车漆氧化暗淡无光泽。座椅陈旧内饰老化破损、国内脏乱、有异味、车顶及周边内饰破损、松动、有裂缝和污迹、门窗密封条老化等。发动机舱内脏乱、线束老化、水管皮带老化、发动机缸体连接部分有渗油,启动困难。 3. 车辆的详情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与评估咨询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同挂牌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和弦二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A 注册地:海南省澄迈县仁兴镇 法定代表人:周作利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转让方决 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竞买人需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 2.车辆交付前所拖欠的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及处理。 3.报名应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在公告期内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车辆转让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视为违约。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 |||||||||
标的交割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重新评估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元,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确认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等材料,到我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7月22日下午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车辆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缴纳(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琼C5A008华通牌中型自卸货车转让 | 7月9日9:00 | 7月23日9:00 | 50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 陈先生*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