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山西省浑源县青磁窑乡正沟恒酉花岗石矿、山西省浑源县中庄铺乡人崖山辉绿岩矿《矿山开发治理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评审通过的方案及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略) 规划和 (略) 反映。反映情况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反映问题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反映或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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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示名单
《矿山开发治理方案》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附件:
1.《山西省浑源县青磁窑乡正沟恒酉花岗石矿矿山开发治理方案》
2.《山西省浑源县青磁窑乡正沟恒酉花岗石矿矿山开发治理方案》评审意见书
3.《山西省浑源县中庄铺乡人崖山辉绿岩矿矿山开发治理方案》
4.《山西省浑源县中庄铺乡人崖山辉绿岩矿矿山开发治理方案》评审意见书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9月29日
附件:恒酉文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