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对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2标项目经理部碎石加工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 (略) (略) 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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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文号 | 环评审批时间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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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2标项目经理部碎石加工厂 | 儋审环函〔2024〕68号 | 2024-12-20 | (略) 木棠镇大文村委会倚龙下村 | 儋审环函〔2024〕68号- (略) 行政 (略) 关于批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2标项目经理部碎石加工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