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XLZC(JZ) *** 号
我中心原定于 * 日下午16:30( (略) 时间)召开的洛浦 (略) (略) 亮化工程采购项目【XLZC(GK) *** 号】,因故做如下变更:
1、将供应商资格要求“(3)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质报名: (略) 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经销授权书原件;疆内投标企业需提供照明安装三级资质证书,疆外企业需提供照明安装三级资质证书及进疆备案登记资料,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
变更为“(3)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质报名: (略) 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经销授权书原件;疆内投标企业需提供照明安装三级资质证书,疆外企业需提供照明安装二级资质证书及进疆备案登记资料,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洛浦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