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喷涂塑料外壳240万个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喷涂塑料外壳240万个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茶陵县下东街道经济开发区二期工业园( (略) 光 (略) 院内科创园1号楼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智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茶陵县茶陵经济开发区二期工业园光宇顺产业园,系租赁光宇顺产业园现有的标准厂房-4号栋厂房的5F进行项目建设,项目进行塑料零件(电子秤塑料外壳)的喷漆处理;项目租赁标准厂房面积为518m2,布置塑料零件喷漆车间,主要建有生产区、仓库、办公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按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喷漆房内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包括VOCs、*苯、二*苯、苯系物),按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喷漆线所布置的喷漆喷柜、面漆喷柜、除尘空压机、风机等,噪声设备布置于项目所在楼层(5F),按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按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布置于已建标准厂房的5F,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源和污染途径,无需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分析评价。 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安全生产规范,通过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企业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 同时,通过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其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其影响可以进一步减轻,环境风险是可以承受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