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青环管(2024)37号
安徽海挺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海挺 (略) 年增产*吨钢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批准该报告表。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青阳经 (略) (略)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利用现有的1#厂房并依托 (略) 理环保设备的生产设备,新增数控火焰切割机、矫正机、剪板机、气体保护焊机、行车、半门吊、抛丸机、升降机等设备,并 (略) 水性漆喷漆房,形成年增产*吨钢结构产能。青阳县科技经 (略) 于2021年8月5日以青科经信技改〔2021〕15号文对安徽海挺 (略) 年增产*吨钢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107-*-07-02-*。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建设和运营。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应确 (略) 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新增的切割机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与现有切割粉尘一起经1套布袋 (略) 理后经现有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新增的抛丸机经自带的布袋 (略) 理后与现有抛丸机粉尘一起经排气筒(DA002)处理后排放;新增的喷漆、干燥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除湿+过滤棉除漆雾+两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新增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 (略) 理后排放。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限值要求及 (略) 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 (略) 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 (略) 供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 (略) 理后 (略) (略) ,进入青阳 (略) (略) 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性能良好设备,采取合理 (略) 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要求。
4、固 (略) 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 (略) 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标准要求。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 (略) 理; (略) 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略) 理,加工废边角料、废钢丸、袋式除尘器和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烟粉尘,定期收集后外售利用。危险废物包括漆渣、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及废油桶等, (略) 危废库内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或改(扩)建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变化,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不超过0.155吨/年、烟(粉)尘不超过1.065吨/年。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将《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
六、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生 (略) 报备,正式投产前,应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 (略) 。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公 章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