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44号)文件要求,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5月29日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泸县云龙华勇石材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委员会在实地踏勘、听取编制单位汇报和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评议,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股联系。
联系人:吴梅,电话:0830-*
附件:评审意见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