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税 (略) 税务局委托,我市 (略) 票证印刷厂100%产(股)权进行公开转让。预披露如下:
一、转让标的:
(略) 票证印刷厂100%产(股)权
二、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略) 票证印刷厂成立于1987年6月,集体所有制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U,法定代表人:暴军,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公司住所: (略) 城西北路55号。经营范围: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中共国家税 (略) 税务局委员会
批准文件:中共国家税 (略) 税务局委员会议纪要(2023年第2号)
四、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资产总额*.66元,负债总额*.4元,所有者权益*.26元,营业收入*.06元,净利润-*.53元。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截止2023年8月30日,资产总额*.76元,负债总额4447.02元,所有者权益*.74元,营业收入*.55元,净利润-*.4元。
五、受让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披露内容:
(略) 票证印刷厂所使用的厂房所有权为国家税 (略) 税务局所有。
七、其他说明:
本次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
本次公告为预披露,相关内容以正式披露为准。有意受让者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355-*
微信公众号: 长治产权
咨询地址: (略) (略) 场二楼212室( (略) 紫金西街40号)
网 址:http://**
(略) (略) 场(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