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书
尊敬的债权人:
山西轩岗六 (略) (以下简称“六亩地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青岛 (略) 于2024年3月6日向 (略) (略) (略) 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略) (略) 于2024年4月21日作出(2024)晋09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作出(2024)晋0981破申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山西隆诚(忻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制定的《债权申报和审查办法》,现向您/贵单位通知如下:
一、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您/贵单位可按照本通知书及附件要求,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
二、债权申报期限于2025年2月15日截止。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三、请您/贵单位于2025年2月16日至18日期间,携带相关债权申报材料原件到 (略) 进行核对,逾期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四、待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后,请您/贵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上午9 (略) (略) 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五、本通知书及附件同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发布,附件表格电子版本, (略) 站检索下载。
六、管理人仅接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的债权申报材料。请按照本通知书及附件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以下地址:
地 点: (略) (略) 公园东街智创城9号三层。
接收人:陈春霞*;周建滨*。
特此通知
山西轩岗六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