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现场施工工期90日历天,整改验收期30日历天),关键节点:
1)联合车间室内地面聚氨酯砂浆地坪开工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包装车间室内地面及聚氨酯砂浆地坪开工后70日历天内完成。
3.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条件: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1)提供至少一项自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合同金额≥*元或聚氨酯砂浆地坪施工面积≥*㎡及以上的聚氨酯砂浆地坪施工且已完成的工程业绩(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出相应的合同金额以及项目类型的,则需提供能证明相应合同金额以及项目类型的材料,例如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业绩无法认定,视为无效业绩,业绩不予以认可的评审。
2)业绩证明材料的表现方式:合同(包含首尾盖章页、合同金额、工程范围等主要信息)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的内容应一致,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均需提供。
3.施工主要管理人员要求(8人):1)生产经理1人,须提供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证明(投标人提供工作证明),同时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及2024年2月(含)及以后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7人:施工员2人,质检(量)员1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提供2024年2月(含)及以后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其中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拟投入项目的生产经理以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除非该项目已经完工并经竣工验收,以上管理人员如有其他在建项目任职,否则否决投标处理;人员提供不在建项目证明承诺。
4.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5.代理商投标:允许,投标人需为聚氨酯砂浆地坪材料的生产厂商或提供聚氨酯砂浆地坪材料生产厂商出具所投产品品牌的型号授权书的代理商;但一个聚氨酯砂浆地坪材料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授权一个投标人或自行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