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崇明 (略)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新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以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估,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尾水通过厂区南侧长江大堤处已建入河排污口排至长江,地理坐标东经 121°49′40″,北纬 31°58′32″,所在水功能区为II类水质功能区,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口由总长950m 的*上排放管、穿堤管、水下排放管(均为DN1000 钢筋混凝土管)和96.4m 的应急排放管(DN800钢管)组成,排放方式采取泵提连续排放。
二、新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座接触池、1座二沉池、1座AAO反应池、1座生物池配水井、1座转盘滤池、1座加氯间;并对现有AAO反应池进行部分改造,同步对现有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A、紫外消毒池及出水泵房等设备进行适应性更换。扩建后全厂总处理规模为1.0万m3/d。本项目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NH3-N、TP的排放量不超过182.5t/a、36.5t/a、36.5t/a、18.25t/a、1.825t/a。
三、你单位应采取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废污水的监测,禁止超标超量排放。
四、你单位应加强风险防控管理,确保事故防控工程体系正常运行,不断优化改进事故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五、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论证报告》要求,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置标志牌,加强入河排污口水质和水量的在线监测和人工监测,保证监控排污的在线流量计等监测仪器设备运行正常,将实时监测数据接入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监控平台,并定期向我局报送入河排污口监测统计有关信息。
六、当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发生严重干旱或水质严重恶化等紧急情况时,建设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水资源保护、污染物处理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七、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若排污口废水排放规模、地点及排放的污染物等发生重大变更时,你单位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2、新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公示版)
(略) 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