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甲盾安防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万套锁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盾安防 (略) 年产150万套锁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颍泉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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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颍泉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4年1月10日
项目名称:年产150万套锁具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盾安防 (略)
建设地点: (略) 颍泉区临沂路新松机器人产业园1栋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 (略) (略) 颍泉区颍东路305号(新松机器人产业发展(阜阳) (略) 内),租赁厂房总面积5145.1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3371.34平方米,仓库1677.76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96.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环保、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根据项目生产需要,购置冲床、钻床、点焊及自动涂装生产线等设备。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强化节水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生产清洗废水经过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颍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要求。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漆桶等危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限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略) 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