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美丽岳池·和美乡村”建设步伐,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60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4〕1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通过财政奖补项目,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村容村貌整洁、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提升、管理民主增强,实现“村庄美、村民富、村风好”的乡 (略) 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主体地位。尊重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让乡村建设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二)坚持规划引导,突出地域特色。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自然地理条件,适应资源禀赋和民俗文化差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科学制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三)坚持多元投入,融合有效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加大各种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
(四)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保障,健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管机制。
三、建设地点
确定伏龙镇、罗渡镇、龙孔镇等14个乡镇的24个村作为项目实施地点(详见附件)。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共计#元,各村统计情况和资金分配详见附件。
五、实施主体及方式
实施主体:各项目实施村
建设方式: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4〕18号)精神,按以奖代补方式组织实施。
六、建设要求及内容
(一)健全基础设施。重点健全完善村内公共基础设施,促进农业生产高效。
(二)治理保护环境。重点推进农村厕污共 (略) 理系统建设(建设化粪池、 (略) 理设施和污 (略) 等),防治面源污染,促进农村生态美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七、进度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4年9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以项目村为单位,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责任主体、奖补标准、进度安排等,并于9月30日前报县 (略) 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10月31日)。各村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项目建设,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三)验收结算阶段(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对建设项目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由县 (略) 会同相关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抽查复核。抽查复核合格后,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并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领导小组,组建专班,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推动和实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细化工作责任。各项目建设村作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做好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安全监管、 (略) 等工作,落实专人抓建设工作,做好群众宣传发动工作,调解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监管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县 (略) 负责督促乡镇(街道)抓好质量管控、组织项目验收,做好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统筹协调工作; (略) 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保障工作。
(三)严格资金使用。公益事业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农村粪污综合治理等环境整治建设。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 (略)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