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退 (略) 项目名称: 第五师英雄烈士纪念陵园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第五师英雄烈士纪念陵园采购项目 数量: 1 *** 批 根据《兵团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整修工程实施方案》( (略) 发[2021] (略) )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及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在师市范围广泛营造烈士褒扬氛围,推动师市分散烈纪念设施及散葬烈士墓集中管理工作步入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计划建设烈士陵园,内设纪念广场、纪念馆、纪念碑、纪念亭等设施,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及零散烈士墓迁移到烈士陵园实施有效保护,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第五师的总体规划及《兵团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经现场调研师(市)范围内只有“新疆 (略) ”的环境条件符合要求,陵园内设置有纪念碑、纪念亭、纪念广场等纪念设施, (略) 具有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相关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 (略) 采购的”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兵财库[2021]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 (略) 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新疆 (略) 地址: 新疆双河市 (略) (略) (略)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3月12日 2022年03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阿孜古丽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第五师 (略) (略) 2. (略) 门 联 系 人: 李亚明 联系电话: 0909- *** 联系地址: 新疆 (略) (略)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陈长庆、谢培初、黄勇 联系电话: 0909- *** 联系地址: 新疆双河市89团楚星 (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KB *** KB *** KB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