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阳华 (略) 石英砂生产线扩建项目(报告表) | (略) 庆城县马岭镇董家滩村 | 庆阳华 (略) | 甘肃 (略) | 该项 (略) (略) 庆城县马岭镇董家滩村。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的4.9%。本项目用地面积为37428.9m2。主要建筑内容:本次拟对原有的2条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每条生产线产能为41万吨,同时在现有的生产车间北侧扩建一条新的生产线,规模为41万吨,项目经改扩建后总生产规模可达到123万吨,其它原有工程不发生改变。 |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 (1)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科学管理,保持施工场及运输道路清洁、适时洒水、车辆限速行驶、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 (2)运输车辆尾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次数;对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保养,进行定期维护。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依托厂区内原有卫生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马岭镇董家滩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作业; 运输车辆噪声:在施工场地设置禁鸣警示牌,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位置禁止鸣笛。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2)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堆场扬尘、烘干炉废气以及筛分等过程产生粉尘。 车辆扬尘:建设单位对进场道路定期进行清扫,每天清扫2~3次,并对其进行适量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同时要求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车辆驶出厂区前,需对车辆进行冲洗,且项目场地进行硬化等防护措施。 堆场扬尘:本项目在堆场四周设置了1.5m高的围墙,对临时堆放的原料砂覆盖防尘网,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烘干炉废气:项目烘干炉废气和粉尘经新建的湿法脱硫除尘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筛分等过程产生粉尘: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多管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8m高的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 2.2.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清洗废水及雨水。 生活废水:餐饮废水经原有1座(1m3)油水分离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原有50m3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定期拉运至马岭镇董家滩污水处理站处置。 清洗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为砂石清洗废水,砂石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雨水:本项目在厂区内设置雨水收集渠,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沉淀池用于补充生产用水。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砂石清洗线、引风机、提升机、滚筒筛、摇摆筛、压滤机等产生的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隔声、对新增的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并将部分的噪声源置于室内,采用隔声门窗,墙体;隔声材料设备进出口接管做弹性连接,在安装时进行基础隔振、减震处理,设备的传动部分可加装防护罩等措施。 2.2.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 (1)生活垃圾: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马岭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理。 (2)沉淀池泥沙及不符合规格的原料、除尘器粉尘、炉渣运至庆 (略) 用于道路铺设、商砼等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利用。 (3)废机油:属于危废, (略) 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示期限: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