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价 信息表 | ||||
评价报告名称 | 淮南 (略) 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研究与应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略)-073) | |||
行业类别 | D4417“生物质能发电”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略) 凤台经 (略) (略) 北侧1. (略) | |||
项目简介 | (1)合法合规情况 2024年7月12日,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本项目的备案表,项目代码(2407-(略)-04-02-(略))。 2013年11月26日,淮南皖能 (略) 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编号为(淮)国用2013第(略)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500m2位于 (略) 理站 (略) 附近。 (2)建设内容及产品规模 (略) (略) 理站 (略) 附近建设一套0.7MW沼气发电机组及沼气脱硫、烟气净化配套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利旧:厂区现有沼气双膜气柜、沼气火炬系统及部分沼气输送管道。 新增:新增一套0.7MW沼气发电机组及供电设备,配套新增一套沼气脱硫、一套烟气净化(脱硝)设备,新增部分沼气输送管道。 调整:由于原封闭式火炬系统位置与拟建设备(沼气发电机组)安全防火间距不足,拟计划将封闭式火炬系 (略) 东北角平移(火炬前的阀门组一并迁移),使其满足安全防火间距。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略)元人民币,项目全部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4)项目定员 本项目拟定员3人(运行管理维护人员),均 (略) 原有管理人员,不另新增人员。 (5)行业分类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项目属于D4417“生物质能发电”。 (6)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版),该项目属于D4417“生物质能发电”;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令〔2023〕第7号),本项目列入第一大类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条“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 (略) 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
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强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 涛 | 组长 | S(略)(略)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徐 颖 | 组员 | (略)6 | |
郭新姣 | 组员 | S(略)(略) | ||
张秀娟 | 组员 | S(略)(略) | ||
木 坤 | 组员 | S(略)(略) | ||
报告审核人 | 许微微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徐颖、胡涛 | |||
专家评审情况 | 2024年7月29日通过评审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本报告从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条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安全对策与建议,为项目后期的设计提供了前提条件和依据。故淮南 (略) 需在下一步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过程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且采纳并认真落实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确保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则对淮南 (略) 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研究与应用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为: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
现场开展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