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社会单位、场所:
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推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进程,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依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公告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主体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抽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它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抽查方式
(一)抽查方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随机抽取单位,随机抽取消防执法人员。
(二)检查形式。实地检查。
五、抽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等要求,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六、抽查频次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1次;对重点监管对象每年至少抽查2次,抽查频次根据检查对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风险、消防安全信用等因素浮动调整,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年(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频次根据检查对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风险、消防安全信用等因素浮动调整,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年(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三)风险等级管理。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单位检查情况,建立火灾隐患“红黄蓝绿”四级风险管控制度(红:高风险等级、黄:中风险等级、蓝:一般风险等级、绿:低风险单位),针对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差异化”抽查。
七、相关事宜
(一)消防救援机构对抽查对象实行每月抽查,每月25日前由“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下一个月抽查计划,并在每月30日前予以公布,各抽查对象可以通过登*“http://**”或关注“安顺消防”微信公众号查看。
(二)抽查结果将在检查后1个工作日内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网址:http://**)抽查结果公示栏目进行公示,或登*“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手机端进行查询。
(三)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人员提前三日通知被抽中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在检查过程中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记录执法过程。
(四)抽查对象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抽查的消防救援机构或上级消防救援机构申请复核,发现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反映。
来信地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略)
来电方式: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0851-*监督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