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物:
被执行人婺源县 (略) 名下 (略) 婺源县清华镇清华新街,建筑面积为:379.67㎡ (略) 房地产。
本院依法作出(2024)赣11执恢164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婺源县 (略) 名下 (略) 婺源县清华镇清华新街,建筑面积为:379.67㎡ (略) 房地产。(详见下表)。
序号 | 坐落 | 所有权人 | 房产证号 | 所在层/总层数 | 建筑 面积(㎡) | 房屋结构 | 实际用途 | 评估单价 (元/㎡) | 评估 总价(元) |
1 | 婺源县清华镇清华新街 | 婺源县 (略) | 婺房权证清华镇字第(略)号 | 3/5 | 379.67 | 砖混 | 办公 | 1300 | (略) |
拍 (略) 位状况及现状:
1、座落:拍卖对象位于婺源县清华镇清华新街。所在位置为清华镇镇中心,距离婺源县约25公里,拍卖对象临清华新街,该区域产业密集度一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完善度较好,周边有清华镇镇政府、清 (略) 、清华中学等,周边环境较优,无特别景观。
2、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1)建筑物外观:拍卖对象所在楼栋外墙刷白、铝合金窗户。
(2)建造时间:约2003年。
(3)建筑结构:砖混。
(4)层高:约3.6米。
(5) (略) 及现状:规则、合理;处于空置状态。
(6)室内装饰:地面贴瓷砖、墙面和天花刷白、水电齐全。
(7)维护情况及完损状况:现场查看没有发现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地面、墙面、门窗保养维护完好。
《拍卖对象房产信息表》
序号 | 坐落 | 所有权人 | 所在层/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房屋 结构 | 房产证号 |
1 | 婺源县清华镇清华新街 | 婺源县 (略) | 3/3 | 379.67 | 砖混 | 婺房权证清华镇字第(略)号 |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婺房权证清华镇字第(略)号 起 拍 价 :(略) 元;保 证 金 :(略) 元;增 价 幅 度 :3500 元。
特 别 提 醒:
1、拍卖对象《房屋所有权证》上未登记房产的用途,评估时设定估价对象房产的用途以实际用途酒厂办公楼为准,土地使用权性质和用途设定为出让工业用地。
2、拍卖对象的《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房产总层数为3层,估价人员现场勘查发现估价对象的实际总层数为5层,本次估价以估价对象的实际总层数5层为准。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定纳税义务承担相关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 (略) 、 (略) 、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3时至3时30分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待定(优先权人 (略) 申请优先权)。
十一、拍卖竞 (略) 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五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 ;银行帐号:(略)336)。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一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许女士)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793-(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