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ZBGS[T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真空烧结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1-06,更正为:2025-01-1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10 14:30:00,更正为:2025-01-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1-10 14:30:00,更正为:2025-01-16 09:30:00。
- 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更改为:“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删除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
- 价格扣除的规则项下增加以下内容: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 |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5%;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5%(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采购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都创新实验室
地址:福建福州闽侯县上街镇海 (略) 科技园高新大道8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温泉 (略) 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0591-*-8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之亮、沙万利、方立
电话:0591-*-8607
(略)
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