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城东街道新丰河的古田县新丰河景观夜景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项目资金问题,古田县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1、原设计的(彩虹桥至赖厝中桥段溪面)喷泉秀取消,相应的灯光及配套的管理用房均取消;2、彩虹桥桥头靠近老年 (略) 灯光取消;3、增加完善提升部分沿河护岸、公园亮化照明。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古田县新丰河景观夜景提升工程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表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数量 | 备注 |
1 | 绿地 | 2382㎡ | |
2 | 石材栏杆、扶手 | 97m | |
3 | 广场、园路 | 1084㎡ | |
4 | 格栅装饰 | 1984㎡ | |
5 | 河道清淤 | *m3 | |
6 | 挡墙 | 79m | |
7 | 彩绘图案 | 49㎡ | |
8 | 廊架 | 200㎡ | |
9 | 夜景配电箱 | 14台 | |
10 | 夜景熙明灯具 | *套 | |
11 | 投影机 | 11套 | |
12 | 户外音响 | 5套 |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 (略) 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 (略) 96号
联系电话:0593-* 0593-*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
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城东街道新丰河的古田县新丰河景观夜景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项目资金问题,古田县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1、原设计的(彩虹桥至赖厝中桥段溪面)喷泉秀取消,相应的灯光及配套的管理用房均取消;2、彩虹桥桥头靠近老年 (略) 灯光取消;3、增加完善提升部分沿河护岸、公园亮化照明。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古田县新丰河景观夜景提升工程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表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数量 | 备注 |
1 | 绿地 | 2382㎡ | |
2 | 石材栏杆、扶手 | 97m | |
3 | 广场、园路 | 1084㎡ | |
4 | 格栅装饰 | 1984㎡ | |
5 | 河道清淤 | *m3 | |
6 | 挡墙 | 79m | |
7 | 彩绘图案 | 49㎡ | |
8 | 廊架 | 200㎡ | |
9 | 夜景配电箱 | 14台 | |
10 | 夜景熙明灯具 | *套 | |
11 | 投影机 | 11套 | |
12 | 户外音响 | 5套 |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 (略) 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本局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 (略) 96号
联系电话:0593-* 0593-*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