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文物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 (略) 注册成立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单位和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单位分别进行了年检、年报和年审工作。经审核,26家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单位、40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10家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13家可移动文物修复单位、7家文物拍卖单位年检结果为合格。1家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单位、3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年检结果为不合格、2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未参加年检(具体名单附后)。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电子邮件、面谈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理。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7:30
受理部门: (略) 文物局文物资源处
联系人:周超
受理电话: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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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文物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