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000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嘉荫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由嘉发改发[2022]1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嘉荫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卓远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施工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17500.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41.30平方米;建筑单体共3栋,其中全民健身体育馆1栋,框架结构,-1/4层,建筑高度24.15米,建筑面积为9974.64平方米(其中地上:9460.68平方米,地下:513.96平方米)。消防泵房1栋,框架结构,单层,建筑高度为8.05米,建筑面积390.22平方米。自行车棚1栋,钢结构,单层,建筑高度3.4米,建筑面积76.44平方米。给排水、消防、采暖、路灯、供电、道路、环境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 (略) 嘉荫县,恐龙大道北侧,通铁路东侧,建设路南侧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共计36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5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连续三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及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承诺进场时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相关人员,配备人员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2023年09月1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及方式:2023年10月09日9时00分,本项目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0458-*
招 标 人: 嘉荫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 (略) 嘉荫县朝阳镇恐龙大道文化广电体育局大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4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卓远 (略)
地 址: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闽江路233号19层B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箱:*@*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