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湖滨南路(城港大道~天妃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选通知
福建 (略)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略) 湖滨南路(城港大道~天妃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由福建 (略) (略) 负责管理和施工。现将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劳务进行分包招选招选, (略) 湖滨南路(城港大道~天妃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部为招选代理人。现邀请你方参与该项分包招选。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 (略) 湖滨南路(城港大道~天妃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1.2 建设地点: (略) 荔城区新度镇
1.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与木兰大道一期相接,终点与天妃路相交,沿途与规划荔一街(学园路)、规划荔二街、规划荔径街、规划荔洋街、现状永嘉街(八二一街)、规划路一、规划路二、规划路三、规划荔黄路相交,途中跨越沟口河和锦敦河,道路长度为 3108.658m,道路红线宽 60m,主路设计速度 60km/h,辅路设计速度 30km/h,道 (略) 主干路,双向六车道,其中桥梁1座,涵洞5道。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交通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
1.4 招选范围和内容:
施工劳务管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
专职劳务管理人员数在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标准配备齐全的前提下,参选人必须提供至少1名拟委派为本次招选项目的专职劳务管理人员,人员材料及该人员所参与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作为参选文件附件,一经中选该人员即为本次招选项目专职劳务管理人并于合同中明确。中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根据工程项目规模,中选人需按招选人要求增加管理人员派驻施工现场协助管理。如需变更派驻人员,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如有分歧招选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相应条款采取必要措施。中选人需配置专用办公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可复印、打印)等办公用品,并履行以下义务:
1.4.1负责工程项目日常劳务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的进退场管理工作,办理好手续,收集人员信息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工人工种资料),编制人员花名册,对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并负责配合项目部完成项目劳务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退场考核评价、半年度考核评级和年度考核评价。
1.4.2及时同项目进场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施工班组长签订“施工班组作业责任制协议”、“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 做好劳务人员退场确认书和班组退场承诺书等 ;
1.4.3做好项目部工人考勤管理,遵守施工标准化的要求,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立考勤打卡机及门禁通道设施,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真实记录现场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出勤天数并于每月5日前在公示栏上公示考勤天数。
1.4.4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工人工资按“一人一卡”实行银行卡实名制发放。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必须核实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应协助开户银行为该项目有劳务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农民工资银行卡,农民工工资应由项目部直接从银行发放到农民工个人工资卡上。及时按照《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当地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完善有关内业和台账,随时接受发包人和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劳务工人工资发放金额须经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长确认,张榜公示后发放,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并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发生的各项纠纷工作。若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发生劳务纠纷,则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4.5负责提供税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合*方办理工程劳务款有关手续。
1.4.6劳务分包人应帮助*方培训施工现场的劳务员,协助项目部对新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学台的通知》要求,同时使用实名制软硬件进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实现实名制信息对“福建建工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及“ (略) 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双平台的信息对接。相关对接的仪器设备费用含于管理费之中。
11.劳务分包人在组织人员进驻工程现场时,应切实采取预防疫情的有效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对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做好健康监测、测温监测和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核对,做好定期的全员抗原和核酸检测。指定专人每天汇总人员健康排查情况,如出现核酸、抗原异常,或出现发热、干咳、嗓痛、乏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要第一时间向单位报告,做好转运前的自我隔离和个人防护。对员工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2、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1.5 工期要求: 暂定 600 日历天。
1.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略) 湖滨南路(城港大道~天妃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协议里的规定标准。
1.7 施工工地安全文明: (略) 湖滨南路(城港大道~天妃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协议里的规定标准。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必须是本邀请函注明的受邀请人。
2.2 参选人应为福建建工劳务及专业分包商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合格或临时劳务分包商。
2.3 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行业确认证书且经招选人批准同意邀请参加参选的.
2.4 本招选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2.5 参选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选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
招 选 人: 福建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东街 33号武夷中心 22层
招选代理人: (略) 湖滨南路(城港大道~天妃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部
地 址: (略) 荔城区新度镇郑坂村福星寺旁福建建工莆田湖滨南路项目部
联 系 人: 贺秦
联 系 电 话: *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17日17时;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17日17时
(注:网上报名后均需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