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梅村涝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TP-#
二、项目名称: (略) 梅村涝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兴 (略)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东郡印象1号商住楼2-C号
成交金额:#佰###万#仟零###元#角#分(#.28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万#仟零###元#角#分(#.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略) 梅村涝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泾县茂林镇,主要内容包括库内尾砂回采、库内排水、植铺草皮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杨媛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声明、陈琦蓓、胡笑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标准的100%计算。
2、金额为#.9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 (略) 附楼、 (略) 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联系电话:#、#。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296号、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 (略)
地址:泾县 (略) 附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金工
电话:#、#
十、附件
1、谈判文件:谈判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0秒
(略) 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4-09-26 16:01:58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4-09-26 16:13:0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