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凤鸣— (略) 连通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振兴〔2024〕4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 (略)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阳县凤鸣— (略) 连通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凤鸣镇、盘龙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源工程:新建石楼水库,正常蓄水位595米,总库容#立方米。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大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54.5米,坝顶宽度8米,坝顶长100米。输水管道6436米。
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和输配水管道工程:新建取水泵站3座,取水总规模5300立方米/天。新建DN200输水管道22千米。改造水厂3座,总规模4500立方米/天。改 (略) 308千米,新建加压泵站1座,设计流量7.5立方米/小时。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费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云阳县凤鸣— (略) 连通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的监理。其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含变更、补充设计)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作业及其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重咨 (略) |
地址: | (略) 云阳县迎宾大道698号 | 地址: | (略) 云阳县双江 (略) 198号 |
联系人: | 贺老师 | 联系人: | 邱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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