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平罗县 (略) 依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平罗县病死动物集中 (略) 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有机肥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平罗县 (略) 、验收监测单位(宁夏 (略) )及特邀三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及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汇报、验收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监测结果的汇报,实地查看了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文件要求落实,工程运行过程中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等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做 (略) 置。验收组同意平罗县 (略) 平罗县病死动物集中 (略) 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有机肥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验收会后,验收监测单位根据与会相关人员所提意见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完善。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验收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现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公示。公众对该工程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本公示后2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平罗县 (略)
联系人:胡平*
地址:宁夏回 (略) (略) 平罗县红崖子乡平罗县 (略)
验收监测单位:宁夏 (略)
联系人:马工*
地址: (略) (略) (略) 441-1号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