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建设 (略) :
你单位《关于办理丰都县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除险加固项目可研批复的请示》(丰城建司文〔2023〕27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提升住房保障水平,经研究,同意实施丰都县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除险加固项目,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除险加固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5-*)。
二、项目法人
(略) 建设 (略) 。
三、建设地址
丰都县名山街道。
四、建设性质
改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为丰都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对名山街道花园街97#、93#、84#、75#、73#、46#、47#、48#、51#、130#、25#、159#和双桂街87#、88#以及东作门122号等15栋面积70503.49㎡的砖混结构采取结构体系优化,构件承载力加固,抗震措施补强等加固措施,并对加固房屋进行基本装修,配置必要生活设施。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估算7472.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01.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9.6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532.12万元,建设期利息289.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1293.97万元,自筹资金6178.65万元。
七、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项目招投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执行。工程设计、监理、施工须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略) 政府指定媒体发布。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优化设计方案,严格落实安全“三同时”,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后,按程序将投资概算及时报我委审批。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