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餐饮工作的管理, (略) 场经济秩序,确保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略) 拟对2024年8月—2025年7月期间的自营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进行第二次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供应商类别:
1、青菜类供应商(包一)
2、低值易耗类供应商(包二)
3、干鲜调料供应商(包三)
4、鸡蛋供应商(包四)
5、鲜肉供应商(包五)
包一、包二、包三选取3家供货商,包四、包五选取2家供货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
2、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期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3、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6、行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报名及评审时间
1、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地点:后 (略) 办公室。
2、遴选文件送达时间及评审时间地点:2024年9月 13 日8:00-9:00送达(逾期作废),2024年9月13日9:00评审,地点: (略)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联系电话:*(方老师)
4、报名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公章。
五、市场准入资格的复审
通过遴选的供应商若供货达不到投标约定要求, (略) 可以组织专人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商家资质、业绩、供货能力等综合实力方面重新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保留供货资格。
六、招标工作纪律
1、本次供货商遴选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纪律规定;
2、本次供货商遴选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招投标工作纪律规定;
3、本次供货商遴选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
后 (略)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