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新居C区7、8、9号商 * 、 * (略)
项目名称 | (略) 新居C区7、8、9号商 * 、 * 房屋租赁 | |||||||||
项目编号 | * AYYCJ * 1 | |||||||||
委托方 | (略) 市 (略) 区国有 (略)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 * 秒。 3、标的每轮加价幅度: * 元/年或其整数。 | |||||||||
* 、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房屋 用途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首年租金底价(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略) 新居C区7、8、9号商 * 、 * | 第 * 至第 * 层 | 框架 | 商业 | * . * | 3 | 7. * | 0.7 | |||
1.标的坐落位置:裕溪路与 (略) 山路交口 (略) 新居; 2.标的权属情况: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房产面积为委托单位测绘面积。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 (略) 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有关瑕疵需由意向承租 (略) 了解清楚。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商业。 2.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不得从事废品回收及产生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的业态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在安全隐患、污染扰民、不得从事违法项目。 3.如承租人准备经营餐饮、宾馆、网咖和 (略) 业的,须在投 (略) 向生态环境、住建(消防) (略) (略) (略) 门了解标的房屋是否能取得相关许可,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和保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 (略) (略) 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4.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 (略) 承担责任。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每3个月支付 * 次,年租金递增比例3%。先支付后使用,免租金装修期 * 天。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 * 个月租金之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 、承租条件 | ||||||||||
( * ) (略) (略) 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 )本 (略) 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略) 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 (略) 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 *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 *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略) 分无 (略) 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 *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 * )其他未 (略) 附《房屋租赁合同》。 ( * )特别说明:1.租赁期间,出租房屋发生的税、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期内,承租 (略) 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但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 * 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工 (略) (略) 承担。出租人对承租人 (略) 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3.租赁期内,承租人应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用电、防盗等工作,须按安全管理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具,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动用明火作业,不得挤占消防通道。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 (略) 承租房屋。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 6.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装修、 (略) 获得的拆迁补偿由承租人享有。 7.《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资的装修、装潢改造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并完 (略) 承租房屋在 * 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 (略) 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不再出租,出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起 * 日前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 * 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继续对外租赁,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 * 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 (略) (略) 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 * 切后果及责任, (略) 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人及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 .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人为企业的委 (略) 授权书(并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承租人为自然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到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领取《成交确认书》。 (略) 及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略) 条款,承租人收到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 (略) 市 (略) 区国有 (略)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让(承租)资格。《房屋租赁合同》自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至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进行系统登记备案。相关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 * 致性由合同签订的 * * 双方负责。 | ||||||||||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
(略) 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 ||||||||||
* 、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 * 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 (略) 公 (略) 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 )。初次通过CA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 (略) 公 (略) 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 )下方的“安 (略) (略) 登录”通过安 (略) 跳转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 (略) 公 (略) 网站(网址:http:/ ***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项目登记 |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 )。进入后选择点击“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系统跳转至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 2.登记:页面跳转至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点击“网上登记”,在“登记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意向方可选择 * 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方实际缴纳 (略) 账户 * 致。填写后点击“添加保存”完成项目登记。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因使用错误缴款方式造成的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1)请意向方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是否正确;(2)请核对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如果以上信息核对正确仍查询不到 (略) 财务联系。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截止时间前到账, (略) 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人为企业的委 (略) 授权书(并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承租人为自然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新安江路和漕冲路交口 (略) 建设大厦 * 楼,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领取《成交确认书》。 | |||||||||
(略) 置 | ( * ) (略) 结束后,承租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交易服务费,可以转帐(同城)、电汇(异地)方式;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至 (略) 市 (略) 区公 (略) 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略)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 ( * )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 * 致造成的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及未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2.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3.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4.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6.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略) 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新安江路和漕冲路交口 (略) 建设大厦 * 楼,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联系电话: ***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标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承租人应按第 * 年实际月租金 * %的标准 * 次性向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
* 、其他说明 | ||||||||||
( * ) (略) 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 * )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 ), (略)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 *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 ||||||||||
* 、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委托方) |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施工,联系电话: *** ( (略) 建设大厦 * 楼,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 | |||||||||
技术支持 | *** , *** | |||||||||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 * 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 |
图 * : (略) 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 * : (略) 在建筑物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附件1:
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1、本次房屋公开出租项目竞价是依照《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关于进 * 步规范我市国有(集体)资产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房屋公 (略) 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动态报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参与的竞价项目。
3、 (略) ( (略) )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承租人进入 (略) 报价, (略) ( (略) )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 * 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1)《出租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
期意向承租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 (略) 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 * 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 * 个或几个加价幅度。 (略) 中予以披露。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承租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报价周期为 * 秒,延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报价周期;在 * 个延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 (略) 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网络报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竟得。如优先 (略) 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我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 (略) 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 (略) 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 (略) 使优先权,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注册账户仅供 * 名意向承租方使用。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 * 切后果,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承租方自身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 (略) 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委托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 (略) 理
(1) (略) ( (略) )内容不 * 致时,我中心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 (略) 市公共资源交 (略) 批准可恢复竞价、 (略) 。
(2)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5)款所述情况,我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交 (略) 门批准可恢复竞价, (略) 。
(3)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我中心将全力组织相关方排除故障或解决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组织恢复或重新组织竞价, (略) 通知参与报价的各意向承租方。恢复或重新组织竞价,规则如下:
①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报价。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继续组织报价的,意向方按照本规则第 * 章的规定继续报价。
②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方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并确定其为成交方。
③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 (略)
附件2: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出租人( * 方):
房屋承租人( * 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 * 致,签订本合同。
第 * 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座落于间数
建筑面积m2租赁用途
* 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 (略) 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 * 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 * 方承担。
第 * 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
第 * 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 方应在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 * 方。如 * 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 * 方(不计息);如 * (略) 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 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 * 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 * )首年租金为人民币(¥元)。递增情况。
( * ) * 方将租金缴至 * 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 (略) 支付。合同期内如 * 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 * 方。
( * ) * 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 方缴纳首期租金,计:(¥元),租金每个月支付 * 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 * 个使用期开始日前向 * 方支付。
第 * 条:房屋交付
1、 * 方收到 * 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5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 * 方。 * 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 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 (略) 顺延,由此造成的 (略) (略) 承担;
2、 * 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 (略) 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 * 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略) 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 * 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 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 * 方。
2、 * 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 * 方添置的可移动 (略) 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 方。
3、对于该房屋内 * 方未经 * 方同意遗留的物品, (略) 处置。
4、 (略) 验收交接后在《 (略) 交接清单》上签字, * 方收回房屋。
第 * 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 * 方因经营需要对 (略) 装修的, (略) 费用由 * 方承担; (略) 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 * 方同意, * 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 * 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 (略) 由 * 方承担; * 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 * 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略) 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 * 方的 (略) ,改造升级的施工由 * 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 * 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 (略) 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 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 * 方必须 (略) 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 * 方承担, * (略) 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 条: * 方的权利义务
1、 * 方按期向 * 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 * 方应为 * 方提供办 (略) 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 * 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 * 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 * 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 * 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 (略) 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 * 十日书面通知 * 方。
6、 * 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 * 方造成损失的,由 * 方负责赔偿。
第 * 条: * 方的权利义务
1、 * 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 * 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 (略) 承担。
3、 * 方 (略) 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 * 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 * 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 (略) 承担。如因 * 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 (略) 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 * 方承担。
5、 * 方 (略) 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略) 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 (略) 工作检查时, * 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 * 方须书面告之 * 方。
* 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 (略) 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 * 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 * 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 * 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 (略) 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 (略) 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 * 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参加新 * 轮的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 * ) * 、 (略) 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 、 *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 (略) 承担。
( * )因 * 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 * 方应 (略) (略) 专 (略) 补偿。
( * )因 * 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 * 方承租期间 (略) 实施 (略) 分, * 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本合同解除,按 * 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 * *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略) 任何经济补偿, * 方对于 * 方承租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补偿, (略) 门、拆迁单位对于 (略) (略) 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 (略) 得:
1、 (略) 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 (略) 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 (略) 的。
( * ) (略) 为之 * 的, *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 (略) 搬离,此类情形 *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 * (略) 实施 (略) (略) 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 * 人的,与他人 (略) 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 * 方自身原因, (略) 理好邻里关系导致 * 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 (略) 为的。
第十 * 条: * 方违约责任
1、 * 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 * 天应按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2、 * 方未及时对房屋 (略) 维修、维护,而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 * 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否则须向 * 方支付违约金(¥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 * 条: * 方违约责任
1、 * 方有本合同第 (略) 列行为之 * 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 * 方支付违约金(¥元)。
2、未经 * 方同意, * 方擅自 (略) 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 * 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 * 方 (略) (略) 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 * 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并向 *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4、租赁期内 * 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 * 天应按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 * 方未按 (略) 并返还 * 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 * 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 * 天还应按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 * 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 * 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略) 缴纳。
第十 * 条: * 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 (略) 存 (略) 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 * 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 * 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 (略) 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 * (略) 为, * (略) 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 *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 * 条:特别约定
第十 * 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 (略) 理:
1、 (略) 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 (略) (略) 起诉。
第十 * 条:本合同经 * 、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 (略) 市 (略) 区公 (略) 备案。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 * 式份,其中 * 方执份, * 方执份, (略) 门备案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