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安局坪山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A)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坪山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SCG* 2.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坪山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单位:元):*.00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由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本项目支持各潜在供应商在注册、报名、投标、开标、加密解密等采购环节,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扫码认证,在线完成投标响应、投标文件加密解密、下载中标通知书等操作。相关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深圳政府采购官网— (略)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第3.1.2条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2、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工商总局网站http://**#/printlicense),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 (略) - (略)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 ????3、供应商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开标解密失败,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坪山分公司)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待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坪山分公司)(http://**),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0755-*;电子密钥咨询:0755-* * ),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坪山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坪山分公司)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3年10月08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3年10月10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 (略) 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质疑咨询电话:0755-*。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坪山分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坪山分公司)网(http://**、http://**:8081/),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坪山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坪山分局 地址: (略) 坪山区龙坪路1号坪山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坪山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 (略) 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9月27日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