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ZZZD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董家塅高科园航空孵化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重新招标)(第二次)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本招标项目文件投标文件组成中原勾选内容中明标、暗标均已选择,现修改为明标。 2、本次公告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故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3、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4、本澄清公告发出后,全文与之相应条款,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投标单位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 (略) 联系,否则视为认同本澄清公告。 招 标 人: 株洲芦淞国有资产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监管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