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紫金县上义镇招元 (略) 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 (略) 的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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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紫金县上义镇招元 (略) 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紫 (略) |
建设地点: | 紫金县上义镇招元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美兰 (略)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略)万元露天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区面积为0.234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259米至-20米,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3年,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略)立方米,并加工成最终产品花岗岩碎石(略)立方米/年、机制砂39.(略)立方米/年、回填石块32.(略)立方米/年、机制砂39.(略)立方米/年。项目设置骨料加工场地,不设置排土场,设置表土中转场和废石中转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须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矿山生产运营全过程,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山,进一步强化建设期、生产期和闭矿后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 (略) 的截排水系统 (略) 理系统。项目矿山初期雨水经沉淀后部分回用于矿山降尘,部分外排;骨料加工场地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及降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砂生产线生产废水 (略) 理循环回 (略) 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略))旱作灌溉水质限值后回用于周边林地和旱地灌溉,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在采剥、爆破、挖掘、破碎、筛分、输送、装卸、运输等环节均采取喷淋洒水抑尘,降低无组织粉尘源强,破碎粉尘经围蔽收集、由布袋除 (略) 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加强产品运输过程的管理,做 (略) 的抑尘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降低产品运输造成的环境影响。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噪音、振动较低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运输车辆应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的环境影响。 (五)做好生态水土保持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按照项目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恢复治理方案要 (略) 进行复垦复绿,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完善并落实生态修复方案。 本项目不设置尾矿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理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略) 、骨料加工场地应设置足够容积的沉淀池, (略) 理露采雨水并回 (略) 洒水抑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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