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1013号
你局《关于审批国立紫金山天文台旧址、南京城墙保护区划内紫金山天文台资源保护与环境提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3〕12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国立紫金山天文台旧址、南京城墙保护区划内进行紫金山天文台资源保护与环境提升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进一步明确新建建筑、拆除建筑、新增管线建设区域与保护区划的关系。补充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内景区游客承载量和交通分析。补充新建地下消防设施处的地质勘察报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中补充评估现有建筑和新建建筑的外观材质、色彩。
(二)细化完善设计方案。建议进一步论证天文科普体验馆的形态,以简洁、谦逊、消隐、精密为宜,降低新建建筑高度和体量,适当补充绿植,建议电梯间避让主轴线并降低高度。植物绿化配置应体现地域特征,适当压减广场面积,论证优化各场地铺装设计。综合考虑建筑和广场体量、材质及制高点视野,优化C1建筑前广场的总体设计,建议在广场东南角设置开敞的小体量建筑,衔接该区域尺度感和空间转折,深化护栏设计,确保安全。补充防火设计和无障碍设施等内容。增加室外消火栓点位,细化管线路由,避让古树名木,校核拟建建筑消防、抗震、节能设计等内容。
(三)细化保护措施。细化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的工作措施,补充新建地下室的挡土施工做法。补充施工期间专项监测方案和相关应急预案,建筑及其基础拆除不得使用大型机械,确保文物安全。
(四)完善设计文件和图纸。细化补充建筑屋面、场地排水设计说明和图纸。
(五)补充改造建筑设计及其图纸,如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的相关建设工程和作业,应另行报批。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