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贡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你局上报《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给予批复贡 (略) 诉讼服务中心维修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贡 (略) 诉讼服务中心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设是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践行 (略) 线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加强 (略) 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功能,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经北京国宏英杰 (略) 保山分公司评审,同意贡 (略) 诉讼服务中心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名称
贡 (略) 诉讼服务中心维修项目
三、建设地点
怒江州贡山县
四、项目主管单位
贡 (略)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维修面积528平方米,包括拆除、维修工程。
(一)拆除工程
砌体拆除31.29平方米,铲除油漆面254.58平方米,平面块料拆除258.59平方米,以及人工二次搬运1项。
(二)维修工程
建设服务台1座(包括M7.5砖砌体、抹灰、大理石贴面),智能导诉台1座(包括M7.5包括M7.5砖砌体、抹灰、大理石贴面),地面工程258.59平方米(包括办公区域地板铺装、公共区域瓷砖粘贴),隔墙(背景墙)1项(包括M7.5砖砌隔墙、抹灰、大理石贴面),以及门窗、全玻幕墙、柱、墙装饰、铝塑板天棚、水电安装、中央空调安装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0.*元,资金筹措 (略) 部门预算内解决。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项目资金的筹措,严禁违反规定新增政府债务和出现项目“报大建小”、调整方案等影响项目全面建设完成的情况。
七、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为1年。
七、招标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涉及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均不采用招标方式。请按照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项目招投标方案,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
八、 (略) 代码
2405-*-04-05-*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附件:1.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2.贡 (略) 诉讼服务中心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英杰保山审〔2024〕11号)
3.贡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贡 (略) 诉讼服务中心维修项目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贡自然资函〔2024〕 88号)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