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就正益新能源信丰县锂电池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正益新能源信丰县锂电池再生利用项目总投资*万元,选址于 (略) 信丰县工业园水东大道 (略) 交处,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5′16.659″,北纬25°26′7.895″。项目租用信丰县 (略) 厂房,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购置破碎机、震动筛、分离机、风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物理破碎拆解废锂离子电池6000吨/年、转运5000吨/年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拟采取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mxl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若需要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或到建设单位办公地点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信息发布之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赣 (略)
通讯地址: (略) 信丰县工业园水东大道 (略) 交处
联系人:戴凯东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赣 (略)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