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
中鼎 (略) (采购代理机构)邻水县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 邻水县旧城区人行道和车行道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403-*-04-01-* 。
2.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旧城区人行道和车行道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邻水县 (略) 。
4.采购代理机构:中鼎 (略) 。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情况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及金额:一般债资金及地方自筹,采购资金(最高限价):11.*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工程地点: (略) 邻水县。
2、建设规模:对古邻大道、 (略) 、邻州大道、 (略) 及相邻的背街小巷 6.5km 人行道和车行道进行改造。包括车行道沥青混凝土的铺筑;人行道花岗石铺装;透水混凝土铺筑;路灯设施、隔离护栏、标志牌、信号灯的采购安装; (略) 、检查井、市政设施控制箱的建设和维护;垫层浇筑、砌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施划标识标线等。
3、服务期:每接到采购人施工图审查任务书之日起,10 日历天内完成任务书内图审内容。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邻水县旧城区人行道和车行道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广安公共 (略) (网址: http://**)、邻水 (略) 官网(http://www.sc-lsj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 (略) 政行业(道路)施工图审查二类及以上资格;(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参加。(5)供应商须为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认定名录的名单内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箱(*@*q.com)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付款后应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通过邮箱提交以下资料: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明(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名需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资格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27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 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邻水县 (略)
通讯地址: 邻水县鼎屏镇西环线中段2666号
联 系 人: 邓女士
联系电话:0826-*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8号3栋4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8-*;*
2024年12月23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业主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略)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