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B2023WHCGC134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第二学运动场维修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龙子湖区东风街道国富街一号楼一单元301室
成交金额:1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五河县第二学运动场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运动场改造工程,场地面积约15000m2.改造项目主要有:13mm厚塑胶跑道,50mm长人造草坪,6mm硅PU场地,运动场排水沟清淤;沙池换填虑石,细砂,花池路牙石,树池,器材库地面及内外墙面改造;台阶栏杆扶手及与改造相关的拆除及垃圾清运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颜艳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葛艳(组长)、陈金、张为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万*仟*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楼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锟联 (略)
地 址: (略) 蚌山区万达写字楼B座1720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广平(采购人)刘浩瀚(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3.企业声明函
0天0时15分0秒
- 在线提交提交2023-09-27 09:42
- 在线审核通过2023-09-27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