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12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3-*(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海勃湾区滨河行政中心B座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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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9000吨/天)新建项目 | (略) 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 | (略) 高新 (略) | 内蒙古哈 (略) | 2024.1.1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