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瓮安县2017年 (略)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B1区电力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答疑澄清4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做出以下答疑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0.7项修改为“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招标,投标人按照《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2016年版)》及相关配套政策调整文件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照施工阶段的同期造价信息。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上限价为以审计机关审定后的总工程造价下浮3.5%。”,投标函中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特此澄清
(略) 竟诚 (略)
2023年12月12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