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 (略) 年产20万方预制湿拌砂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516-*
传真: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泉山区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腾飞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20万方预制湿拌砂浆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泉山经济开发区腾飞路12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受理日期 | 2024年3月6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泉山经济开发区腾飞路12号,依托现有厂房,总投资200万元,建设 (略) 年产20万方预制湿拌砂浆技改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25345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项 (略) 泉山经济开发区腾飞路12号,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针对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1~2#生产线每条生产线两个水泥筒仓进料产尘经仓顶管道各连接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分别通过1根28米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1#生产线其余两个筒仓(粉煤灰仓和外加剂仓)进料产尘经仓顶管道各连接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分别通过1根28米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1#生产线搅拌楼搅拌产尘经搅拌机顶部管道各连接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与粉煤灰仓和外加剂仓筒仓废气共用一台除尘器处理,尾气分别通过1根28米高排气筒(DA002、DA004,与粉煤灰仓和外加剂仓筒仓废气共用一根)排放。项目3#生产线一个水泥筒仓进料产尘经仓顶管道连接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其余两个筒仓(粉煤灰仓和外加剂仓)进料产尘经仓顶管道连接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6 )排放;3#生产线搅拌楼搅拌产尘经搅拌机顶部管道连接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与粉煤灰仓和外加剂仓筒仓废气共用一台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6,与粉煤灰仓和外加剂仓筒仓废气共用一根)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执行表2中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中排放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运输车搅拌罐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经“2#三级沉淀+砂石分离机系统”处理后回用作产品生产用水。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GB/T19923-2005未设置标准限值的指标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1#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的车辆冲洗标准限值,GB/T18920-2020未设置标准限值的指标SS、COD、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生活垃圾排放及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