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对“千禾味业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7日(7个工作日)。
文件名称: (略) (略) 关于千禾味业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眉市环建函〔2024〕108号
审批日期:2024年12月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投资促 (略) (略) 核与辐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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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