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三站气田扶杨气层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三站气田扶杨气层产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四站镇和西八里镇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拟开发9口气井,其中新钻井7口,代用井2口,均为单井井场,配套建设井场氯化钙脱水塔、压力排污罐、除油分离器、井口放空池、防渗集水坑、采气管道和通井路。扩建三-1集气站和三-2集气站。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第十采油厂
联系方式:0459-* 联系人:张工
通讯地址: (略) (略) 肇州县朝阳沟镇第十采油厂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ttp://**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方式:*联系人:陶工
通讯地址: (略) 金碧街253号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