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测试
公示时间:2024-12-21至2024-12-27
受理时间:2024-12-21
项目概况:1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联系人:11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2号楼
传真电话:01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